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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事务和案件审理业务。

  二、负责与自治区纪委监委职能部门、驻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以及学校各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负责筹备组织校纪委重要会议及其他会议、活动的会务工作。

  四、组织起草校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起草校纪委有关重要文件材料,编发通报,审核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五、负责校纪委部署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落实工作,督促检查新疆职业大学党委及校纪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

  六、负责协调机要文件的办理、运行和管理,统筹做好各类文件、资料、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整理和档案归档工作。

  七、负责保管、使用校纪委印章,负责校纪委保密工作。

  八、负责校纪委经费的管理,承担本部门的财务报账、办公用品的计划、配备、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九、负责审理校纪委承办的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内部初步审理、移送驻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审理室审理工作;审理学校机关纪委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