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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新疆职业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学校党委管理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提出的立德树人指示精神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学校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学校党委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侵害师生利益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科学研究、资金资产使用等重要领域或关键环节工作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六、负责受理群众反映、举报学校党委管理的处级领导、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负责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函询和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工作,并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报送,同时抄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七、承办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党规的案件,进行初核、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八、承办学校党委管理的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党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汇报。

九、监督指导新疆职业大学机关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等工作。

十、协助、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考核定等、重要表彰奖励等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

十一、负责本校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