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校党委召开2026年度第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校党委书记黄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正式施行,该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志,是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根本依据。作为地处新疆高校,处于反分裂斗争和民族团结教育的前沿阵地,学习贯彻好这部法律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扎根新疆大地、办好职业教育的根本保证。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校上下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贯彻该法同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促团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聚焦立德树人,将法律精神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深耕课堂教学主渠道,充分发挥学校作为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培育基地的作用,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讲深讲透,深入开展《中国新疆地区历史》《中国新疆宗教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三进”工作;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继续深化“三进两联一交友”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依托中华戏曲社、书法社等传统文化社团打造“职大·同心圆”实践品牌;以法治思维守护校园和谐稳定,坚决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将法律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三会一课”的必修课;充分利用校内融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结合职业教育特色挖掘典型事迹;全体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把法律规定的保障与监督措施落实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校当前正处在落实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越是在爬坡过坎的时候,越需要以法治思维凝聚团结奋进的力量。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准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深学细悟中汲取智慧力量,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凝心聚力、同心筑梦,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大学、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而不懈奋斗。
(文稿:王巧巧 初审:徐长伟 复审:郭芳 终审:周全新 编辑:周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