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点击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相关要求,经新疆职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外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于1962年建立,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是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自治区直接管理的区属高等院校。目前设有友好校区、达坂城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2166亩。建校64年来,先后建设成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AHK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联盟单位、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学校、自治区示范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高职院校,累计培养了9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校现有14个院部设置15个高职专业大类,开设59个专业。其中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设工科专业45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4个,重点、特色专业17个,现代产业学院4个,建有校级、省部级在线课程、一流课程45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7个,建立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200余家,打造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文旅、一老一小等产业集群优势专业,是全区唯一覆盖吃住行游购娱文旅六要素的全产业链人才培养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副教授以上职称210名,具有博士学历40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3人,天池英才1人,新疆领军人才6人,新疆工匠3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19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5%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职业大学2026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10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59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现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8.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9.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用等环节进行。

 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s://www.xjvu.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5910:0051918:00联系电话:人事处0991-3785335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政策咨询,工作日10:30-13:30  16:00-18:0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99030221老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新疆职业大学招聘网站https://zp.xjvu.edu.cn/#/app/xjzydx/epxing_recruit/zpwzx(使用电脑端注册)进行注册报名,按照相应岗位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3.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学科专业代码册与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2022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

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报名材料要求

  (1)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需在2026731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  

(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加盖党组织章)

(4)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4并上传报名系统

其他报名材料须按照岗位要求一并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7.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

1.成绩计算方式

C2601C2602C2603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具体环节

1)笔试

C2601C2602C2603须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结构化面试者,一同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排名、入闱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试结束后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结构化面试

C2601C2602C2603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中,结构化面试成绩按70%比例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结构化面试当日,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7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闱体检环节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公布

岗位成绩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确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我校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后续环节。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暂缓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依法依规为新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新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录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职业大学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785320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s://www.xjvu.edu.cn)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岗位表

      2.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2022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