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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校园文创产品运营合作共建项目邀约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点击量:


随着新疆职业大学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持续提升,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开发融入学校元素且独具特色的文创产品,不仅能丰富校园文化、传播办学理念、维系校友情感,还能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学校、走进学校。为满足开学季、毕业季及各界人士来校参观、学习、交流等需求,推动学校品牌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更优质地服务师生,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 一项目基本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弘扬并传播校园文化,提升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社会招募具备高校校园文化产品项目运营与管理经验的运营团队,共同建设校园文创产品运营项目。项目地点位于达坂城校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文达路1号)1号教学楼(崇文楼)一楼西侧大厅,面积约275平方米。合作期限为5年,采用“1+4”模式,即1年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可续签后续4年合同;若未达到考核标准,则终止合同。

· 二要求

1

学校提供275平方米场地,并授权使用新疆职业大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的名称、校徽及其他学校和中心标识等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校徽的图形、文字、色彩组合及其衍生设计)进行盈利性文创产品开发、经营及销售与服务。

2

具备实战经验,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运营体系以及市场资源。

3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文创类服务。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若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5

具有成熟的运营体系、市场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服务人员表和设施设备表。

6

资金预算方面,共建项目需按照辐射新疆区域文创产品标准进行投入建设,并提供投入资金预算清单。

7

合作方式为校企共建,校方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企业拥有校园文创产品的销售经营权,双方共享合作产生的品牌效益。

· 三、参与方式

1

时间: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3月2日11点来校进行洽谈。

2

地点:新疆职业大学达坂城校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文达路1号)

3

准备资料:现场提交包含企业介绍、文创产品运营案例、针对上述合作模式的具体运营构想方案的PDF文件,进行面谈。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998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