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业大学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党委决定2026年组织实施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报 名
一、招生对象
(一)已参加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报考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要求。
(四)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凡具有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均可报名。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3、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5、近视不影响报考。
空中乘务专业咨询电话:刘老师15999152259、陈老师18599025551。
二、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2026年4月10日22时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新疆职业大学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三)2026年4月16日—17日,新疆职业大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
(四)2026年4月22日—25日,学校公示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由我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www.xjzk.gov.cn)。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学校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405人,学制均为三年,专业名称、专业计划及学费如下: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收费标准文件 |
计划数 |
智能制造学院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30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20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540201 |
餐饮智能管理 |
3480 |
新价非字【2000】52号 |
5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45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水利工程学院 |
450201 |
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450203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450204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450402 |
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电力学院 |
430106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20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30 |
智慧交通学院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460704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5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500405 |
空中乘务 |
9000 |
新发改收费【2015】1623号 |
30 |
500405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
3480 |
新价非字【2000】52号 |
15 |
500406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5 |
460204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30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信息技术学院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构建)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10 |
旅游学院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480 |
新价非字【2000】52号 |
20 |
540102 |
导游 |
3960 |
新价非字【2000】28号 |
20 |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3.空中乘务、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因行业人才培养要求、需要统一购买制服,费用学生自理。
第四章 资格审核及成绩核算
一、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公示材料、《2026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三年在校成绩(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校三年总成绩的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汇总表等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形式及成绩核算
(一)学校采用在校三年总成绩的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二)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线上面试形式。
(三)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在校三年总成绩的平均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面试成绩,包括基本素质题、文化素养题、职业倾向题、方法能力题。分值比例由我校确定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第五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和要求
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前提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二)根据考生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2026年4月22日—2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网址:www.xjvu.edu.cn),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也不得再被其它院校录取,且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五)2026年5月1日后,学校将经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网址:www.xjvu.edu.cn)予以公布,并于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优惠政策
经教务处审核,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五、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章 组织保障工作
为保证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试工作。
二、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第八章 相关事宜
一、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三、学校网址:
www.xjvu.edu.cn
四、联系方式(工作日10:30-13:30;15:30-18:00)
1、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再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3785349
2、监督电话
联系人:桂老师
联系电话:0991-3744908
3、智能制造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97978668
4、信息技术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139668001
5、旅游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399576140
6、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999857046
7、水利工程学院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5894686153
8、电力学院
联系人:买老师
联系电话:13579204515
9、智慧交通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29449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