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或关注“国家大学生
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第一部分 毕业生离校后就业信息处理解答
1.签约:
网签:
第一步:学生登陆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系统同平台),本人向意向单位发起邀请或单位向学生发起邀请,核查单位信息、试用期、实际工作地点等关键信息后应邀。
第二步:学校在一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审核通过。
注:学生发起签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协议加盖公司公章后需重新上传盖章协议( 即完成 “毕业去向填报”流程)。
线下签约: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约达成意向后,填写三方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学院加盖院校公章(如有录用函或录用通知等证明实际去该单位的材料,可先加盖院校公章,后加
盖单位公章)。院校、单位公章盖全后,协议单位留存一份、学生一份、学院一份。学院根据学生就业材料录。
2. 解约:
网签解约:
第一步:学生需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约事宜,达成解约意向;
第二步:登录系统提出解约;
第三步:联系单位在系统同意解约;
第四步:单位同意后学校审核通过。
线下解约(指签订纸质版三方协议书学生):
第一步:学生需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约事宜,达成解约意向后单位出具带有公章的解约函或解约证明;
第二步:填写《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协议书丢失补办申请》;
第三步:将解约函或证明、原三方协议书、 申请表邮寄到学院签字盖章办理解约。
3. 纸质版就业协议补办:
( 1)协议书损坏类型:
第一步:填写《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协议书丢失补办申请》;
第二步:携带申请表、原三方协议书到学院签字盖章;
第三步:携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原三方协议书到胡杨学工楼 101 办理;
( 2)协议书丢失类型:
第一步:学生在媒体登报声明丢失,并留存报纸原件或截图复印件;
第二步:填写《毕业生办理就业违约、协议书丢失补办申请》;
第三步:携带申请表、报纸原件或截图复印件到学院签字盖章;
第四步:携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报纸原件或截图复印件到胡杨学工楼 101 办理。
注:
1.办理三方协议盖章、补换可委托他人代替,但需本人手写委托书一并提交。
2.三方协议书是自治区人社厅监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文书,学生人手一份,不得借用或故意损毁,复印无效
第一部分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填报及登记系统操作指南
( 一)登录
1.电脑端:登录 “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 — “毕业生去向登记”—— “登录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登录成功
2.手机端:关注 “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绑定— “去向登记”—登录成功
( 二)毕业去向填报
点击毕业去向填报,选择相应类型去向上传材料填报。 (后附毕业去向类型)
1.签就业协议书就业:指的是已与单位签约纸质版三方协议、在系统申请的电子协议书( 即学生发起签约)、单位发起签约邀请三种类型。
2.其他形式就业:指 14 种类型去向,学生根据本人去向类型选择相应填报;
3.升学:指的是考取研究生、博士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出国出境深造学生。
4.待就业:包括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就业、拟应征入伍、拟出国出境学生。
( 三)档案信息登记
1.选择相应档案邮寄类型(转回生源地、签约单位接收、托管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填写相关信息。
2.关于档案转寄政策:(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注: 已就业学生需先由学院根据就业材料录入信息或本人根据毕业去向填报并上传就业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根据就业信息核对或补登档案信息。
(四)去向信息登记
1.毕业生选择进入 “去向登记确认”模块。注意:毕业生需在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校级登记系统完成毕业去向上报才能进行确认。毕业生核对确认本人毕业去向、档案转递等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选择 “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
2.如发现信息无误,请勾选“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
3.如发现信息有误,第一时间请勾选 “信息有误,需更新后确认”;选择错误信息的情况类型并在备注栏中说明错误原因;填写联系方式,提交。
( 1) “毕业去向信息”有误
提交后,请联系学院学办、就业老师核实,如变更新的就业单位,须提供就业材料后反馈学校将统一修改,修改完成后将再次确认。
( 2) “档案转寄信息”有误
提交后,点击“去更新档案信息”—“档案信息登记”,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后提交,等待学院、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次确认(请勿直接返回 “去向登记界面”确认,一定要等院校审核通过后再确认!!! )。
注意事项
1. “毕业去向信息”有误时,不允许点击 “去更新去向信息”,必须向所在学院学办、就业联络员老师反映并核实毕业去向单位。
2. “档案转寄信息”填写时先与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档案转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
( 五)点击 “检验授权”
1.毕业生在登记好去向信息及填报毕业去向后,待学校审核通过( 一般为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系统 “前往 ‘检验授权’模块或点击 “检验授权”进行档案信息核验。
2.核验无误后行成核验报告,毕业生查看并下载报告,打印交至负责档案邮寄老师, 以便接受档案单位扫码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