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位于天山北麓,地势北高南低,北部博格达峰山脉区域内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地质条件特殊,常年存在融雪性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且存在通信无信号、救援难度极大等问题。为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助性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达坂城区实际,现就进入达坂城区全域山区开展户外露营、登山、徒步穿越等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范围
1、辖区内所有山区(包括但不限于:博格达峰、南天池、铁湖、三个山等各类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2、无规划景区、无通讯保障区域;
3、未经文旅、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批准并公示具备旅游条件的其他区域。
二、安全风险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探险、露营穿越、取景拍照等进入性活动,可能面临迷路、失联、地质灾害、野生动物袭击、森林火灾、失温、溺水等严重安全风险。任何人擅自进入上述区域,视为已知悉风险并同意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依法履行警示和管理职责的前提下,依法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三、相关责任提示
1、各户外俱乐部、旅行社、马队、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需主动向游客告知山区安全风险,做好安全提示与劝阻工作。以上责任主体以盈利为目的组织、招揽、接待游客开展涉及达坂城区山区的徒步、露营、穿越等户外活动及引导、带领游客进入山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和危险地带,将依法进行处理。
2、广大游客及户外运动爱好者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主动远离山区危险区域。
3、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违规进山开展徒步、露营、穿越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违规进山造成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产生救援费用的,一切责任、后果及救援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991-5919538、0991-5919536(达坂城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应急救援电话:110、119、12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