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职业大学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营造良好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现就规范教职工自行车、电动车停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所有自行车、电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教学楼后专用停车架),做到朝向一致、排列整齐。
二、严禁在以下区域停放:
1. 办公楼、教学楼、体育馆、友好天猫商业体出入口及通道;
2. 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
3. 机动车停车位;
4. 绿化带及景观区域。
三、请各单位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立即开展自查,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清理,共同维护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党(校)办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