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高职学生调整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3  点击:

 

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级普通高职学生专业调整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学生范围

符合条件的2024级普通高职(统招)学生

二、调整专业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专业: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三校生、单考单招、高职扩招、直升、五年制);

文科考生拟纯理科专业的

普通类专业转入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同科类、同语种最低录取分数的;

(五)拟转入专业当年同科类、同语种没有招生的;

(六)在校期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欠学校费用没有注册学籍的学生

三、调整专业程序

学生提出申请,“新疆职业大学专业审批表”;

(二)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是否同意学生转专业学生家长同意后出具调整专业的证明(家长身份证原件放在证明上,并在空白处书写同意内容,之后拍照发给学生);

(三)班主任出具学生思想鉴定(班主任手写签名)、学生成绩单教秘统一打印并盖章),

(四)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召开院部联席会议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学生的资料传递给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并做好交接手续

(五)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召开院部联席会议进行初审、形成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符合条件学生的资料;

(六)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审核,校长办公会定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调整专业文件,教务处按照学校文件下发调整专业通知单

(八)学生持调整专业通知单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学院做好相关学籍管理等工作。

四、收集报送资料时间

转出学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根据调整专业条件、程序,收集学生申报材料后并进行审核,202516日前新疆职业大学专业审批表(签字盖章)、学生家长同意调整专业的证明、学生思想鉴定学生成绩单教秘统一打印并盖章)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传递给转入专业学院,做好交接手续

转入学院:202518日前,根据调整专业条件、程序,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上报教务处材料包含:学院专业报告(签字盖章学生成绩单学生思想鉴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含电子版)、新疆职业大学专业审批表(签字盖章)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调整专业条件、程序开展工作,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

学生在转专业手续办理期间,应继续在原班级正常学习等候,不得提前到拟转入班级;

学生接到学校下发的转专业通知单后,到学校财务处确认退学费

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要确认重修的相关课程,完成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新疆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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