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保证党员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过程分为5各大的阶段,包含25各具体程序。
在新生入学后,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政治学习、“两课”教育、“双学”小组等,有针对性地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启发他们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吸引他们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
申请入党要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入党常用文书的书写格式”之“申请书的写法”。
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后,要指定专人在一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并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内容有欠缺的方面给予指导。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当支部负责人变动时,要及时做好材料移交工作。
入党申请人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之后要通过3—6个月的“双学”小组学习,对党章和党的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掌握,并把学习情况记录到《新疆职业大学发展党员考察写实簿》里。
党小组和党员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联合下发的《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本支部团员认真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形成团组织退休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信仰共产主义,积极要求入党;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及邪教“法轮功”;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较好;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切不可把凡是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都视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向校党委备案,备案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等。校党委组织部审查材料,主要看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等,形成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对团组织推荐上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讨论,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同时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对入党积极分子比较熟悉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负责帮助、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并按时填写阶段考察意见。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是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培养联系人应切实担负起以下责任:
(1)向入党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讲解和答疑,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2)认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他们的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以及维护新疆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并如实向党组织作介绍。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后,及时向党组织建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在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并准备讨论发展时,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联系人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培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并担负起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上,指定专人负责,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史、党的传统等教育,并给入党积极分子指明学习方向。通过系统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问题、处理问题;对党章的内容有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比较全面的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了解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提高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明确努力方向,树立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终身的人生观;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历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抵制“三股势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党总支或党支部要直到“双学”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党总支指导他们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并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
党总支要有计划地安排入党积极分子进学校党校或培训班学习,接受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着重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和成绩,同时也要注意了解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特别要注重其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思想认识及表现。
党支部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档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工作、学习汇报,培训情况记载、自传、学习成绩卡、外调函、推荐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
党小组、党支部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的基础上,每半年至少调整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将调整后的名单报上一级党组织。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记录。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特别注意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考察情况记入《新疆职业大学发展党员考察写实簿》,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党小组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按照党员标准向党支部推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预计当年可吸收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共青团员须经团支部大会的评议、“推优”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有计划培养的、要求入党愿望迫切、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
备案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内容包括: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提出入党申请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校党委组织部重点审查是否具备条件、是否列入年度发展计划、手续是否完备等,形成书面备案意见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另外指定,但不能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前调离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支部要及时重新确定介绍人。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公安、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的意见。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函、外调材料均必须通过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和开写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定期举办培训班,及时对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的理论知识等,进行无神论教育,使发展对象深入了解党的有关知识和对党员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如实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鉴定表》。培训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对政审合格且经过党校培训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安排专人综合审查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政治审查、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等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情况介绍,对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将发展对象全套材料及党支部审查意见报校党委组织部预审。设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对拟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党支部须整理好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由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检查后上报院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上报的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推优材料;4.《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发展共青团员入党);5.政审材料;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8.《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鉴定表》;9. 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10.新疆职业大学发展党员考察写实簿。
校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且情况清楚,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且反映良好,现实表现是否突出等。审查结果形成书面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预审合格的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当向申请人解释说明表内项目的正确填写方式。填写人一律使用毛笔、蓝黑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其它颜色墨水的书写工具书写,不可同时使用不同颜色墨水的书写工具书写,不得使用电子版,严禁复印、翻印。
(2)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要使用“标准化汉字简表”中统一的汉字,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和粘贴。
(3)“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或依习惯填写(少数民族同志特别要注意)。
(4)“民族”。应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系填写本人出生所在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的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如:甘肃省兰州市,新疆区额敏县;直辖市填写至区,如北京市崇文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在校学生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如:本科生填写专科或高中,研究生填写本科等。
(7)“学位或职称”。学位、职称均填写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批准的标准名称。如:学士学位、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此栏内“职称”一项各类在校生不填写。
(8)“单位、职务或职业”。学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学院××专业××班级(空一格)现接受教育的学历。如:经济管理学院贸经032班(空一格)本科;农学院遗传育种03级(空一格)研究生等;各类在校学生在此栏目中不得填写职务,如班长、学生会××部长等。
(10)“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申请人均要求填写居民身份证的号码。完整的号码应该为15位或18位数字(含最后一位英文字母),如650103780919XXX或65010319780919XXXX。
(11)“有何专长”。在项目栏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填写本人主要具备或擅长的某种专业之外的技能。一般性的技能如计算机操作、普通业余爱好如唱歌、所学专业知识如经济学等不在填写范围之内。
(12)“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结尾不写姓名和时间,文体不同于入党申请书,具体格式参照本《程序及要求》之附件中所列范文格式书写。
(13)“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考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4)“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其中“何时”时间要填写至月份。“何地”要填写到当时入团时所在单位、学校或乡镇。还需填写目前是否退团及原因。如:年龄未到尚未退团、因兼任团内职务尚未退团、因超龄已退团、自行退团等。
(15)“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其中“何时”时间要填写至月份。“何地”要填写到当时加入时所在单位、学校或企业等。还需填写目前是否保持关系、职务。如:现已退出、退出并辞去职务、尚未退出或仍兼任职务等。
(16)“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栏中的“何地”要填写到当时活动时所在单位、地点。
(17)“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学生仅填写进入大学以来受到学院、学校级的各类表彰,如果较多,填写较高的奖项。
(18)“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要填写受处分的时间、处分简单原因、结论及经何单位批准、处分名称等。如:2003年6月初因喝酒闹事,违反校纪校规,校学生处给予纪过处分。
(19)“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申请人中已婚的需填写“配偶”栏。“配偶”栏中“参加工作时间”系指正式与用人单位签定或实际形成劳动用人关系的时间,填写至月。“政治面貌”中如果有内容的需填写全称,如“中共党员”、“九三学社社员”等。其它各项填写方式请参照本说明相同部分。
“其他成员”,系指本人在世的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主要成员。如血亲父母(如:母亲)、抚养人(如养、继父)、监护人(如:姑姑)、哥哥、妹妹等。“关系”指对家庭成员的称谓,“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单位、职务或职业”参照本说明相同部分。
(20)“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系指旁系亲戚(属)、关系密切的朋友。填写内容同上。
(21)“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但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22)“本人签名或盖章”。本栏由本人签名并附日期。
(23)“入党介绍人意见”。简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缺点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一般第一介绍人在上面一栏填写。本栏关键语句为“我愿意介绍并同意该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介绍人还需再开头填写是否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
(2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本栏关键语句为“×年×月×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应到会委员(党员)×人,实到会委员(党员)×人,统一×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名,不同意的×名,弃权的×名。决定将×同志确定(不确定)为预备党员”。
(2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指定的党委委员、组织员或党总支指派的专人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入党动机是否正确,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本栏关键语句为“受党委(组织部或总支)委托,×年×月×日我与入党申请人××就其入党问题进行了谈话……根据谈话,本人认为该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我同意吸收该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或“通过谈话,认为该同志尚不具备党员条件,不同意现在入党,请党组织继续考察、教育”。
(26)“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填写总支部委员会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本栏关键语句为“×年×月×日,党总支部召开委员会会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应到会委员(党员)×人,实到会委员(党员)×人,统一×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名,不同意的×名,弃权的×名。决定将×同志确定(不确定)为预备党员”。
(27)“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本栏由校党委委托组织部门或授权、委托党总支填写。
(28)“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本栏关键语句为“××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同志转正问题,经支部考察,认为该同志在一年预备期内表现良好……,基本达到党员标准,符合转正条件,会议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该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同志转正问题,经支部考察,认为该同志在一年预备期内表现较差,主要问题表现在……,与党员标准有一定差距,需继续考察,会议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决定延期(半年或一年)转正”。
(29)“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本栏关键语句为“经党总支×年×月×日会议讨论,认为该同志在一年预备期内表现良好,基本达到党员标准,符合转正条件,会议应到委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支部大会决议,批准该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经党总支××年××月××日会议讨论,认为该同志在一年预备期内表现较差,不符合正常转正条件。会议应到委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支部大会决议,批准延期(半年或一年)转正”。
(30)“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本栏由党委委托组织部门或授权、委托党总支填写。
(31)“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被延长了预备期的党员在延长期内各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对延期转正问题上的转变和改正的情况。本栏关键语句为“×年×月×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同志延期后能否转正问题,经支部考察,认为该同志在延长期内(半年或一年)对原有错误认识较深,有较大转变……基本符合转正条件,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会议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年×月×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同志延期后能否转正问题,经所在支部考察,认为该同志在延长期内(半年或一年)对原有错误没有引起足够认识,转变不明显……不符合转正条件,会议应到正式党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2)“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本栏关键语句为“经党总支会议审查,认为该同志基本符合转正条件,会议应到委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支部大会决议,批准该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经党总支审查,认为该同志尚不够党员条件。会议应到委员×人,实到×人,经举手(无记名)表决,×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同意支部大会决议,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3)“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本栏由党委委托组织部门或授权、委托党总支填写。
(34)“备注”。填写在吸收申请人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校党委的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入党志愿书》中需要粘贴2寸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尽可能使用黑白照片,不得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的和临时剪切的照片。
如果表内个别栏中没有内容的,如11、14、15、16、17等栏,一律填写“无”字。
填写表内各类问题、意见、决定、结论或说明时,文字要简洁明了,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说明。新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版其部分栏(项)与旧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比,在部分栏、项的填写空间上有较大的删减,这就要求在填写相应的栏(项)时,填写人要注意文字的简练,即要说明问题,又不能书写的过多。建议填写人在填写时认真参照样本格式或草拟好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再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做为个人人事档案的一部分,要求填写时一定要认真、谨慎,不得任意涂改、粘贴,保持其整洁、清晰、完整,以备入档。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再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发展对象经校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
支部大会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和公示情况,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公示情况,校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等;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会议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介绍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支部组织委员)
(1)要求本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应出席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方可开会。
(2)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并向与会人员报告参加会议的人数和会议内容。
(3)入党申请人必须到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及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
(4)两位介绍人都应到会,分别介绍情况。主要介绍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及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并表明自己对吸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介绍人的发言内容应比较详实,观点应与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基本一致,以便使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5)支部委员会要向大会汇报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情况、“推优”的具体情况及政审情况,提请支部大会讨论。
(6)大会讨论中如党员提出不清楚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必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做说明。
(7)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的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举手表决时,同意吸收入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有效。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可在会前用书面方式向支部表示意见,方可记入表决结果。
(8)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人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则必须逐个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可不必退出会场。
(9)支部大会要有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写清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在册党员人数,实到和缺席的正式党员名单及缺席的原因,预备党员和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意见、表决形式、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等情况。
(10)按照要求把支部大会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支部大会决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入党人的主要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支部应有党员人数、到会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以及日期,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完后,由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11)如果同意部分接近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大会时,可允许他们自己发言或推举代表发言。
支部党员大会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意见、群众反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自传等材料及时报总支审查。
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认真审核党支部上报的所有材料,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齐全,经过认真讨论形成总支委员会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总支书记签名后加盖总支印章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组织员或总支委托的人员)对《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同申请人进行认真谈话,做进一步考察。着重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熟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状况及政治觉悟程度,缺点不足等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及时填入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签名盖章,向党委或总支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校党委对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在一次会议上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入党,则必须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批准。
在填写审批对象《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目时,应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期从何时起至何时止(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正确的起止时间应是本年本月本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由党委书记盖章,并另盖党委印章。
党总支要及时将校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宣誓仪式应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后不久举行,由党委或党总支主持进行。
(4)大会发言(预备党员、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
(1)会场须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同时还可悬挂会标。会场布置要庄重严肃。
(2)致词中应说明举行入党宣誓的意义,并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
(3)宣誓人要列队,面向党旗,举右手齐肩握拳,随领誓人逐句宣读誓词,最后依次自报姓名。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的负责人担任。
党组织要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抓好。
预备期间,除了利用党课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外,各党总支每学期还要组织一次预备党员集中培训,进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员标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求每个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继续做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直到其转正。党支部每学期对预备党员写实、讲评一次,并认真、及时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听取一次非党学生对预备党员的讲评意见。每次讲评、考核后,党组织都要及时同预备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党组织要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抓好。
预备期间,除了利用党课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外,各党总支每学期还要组织一次预备党员集中培训,进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员标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帮助预备党员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求每个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继续做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直到其转正。党支部每学期对预备党员写实、讲评一次,并认真、及时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听取一次非党学生对预备党员的讲评意见。每次讲评、考核后,党组织都要及时同预备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要及时征求意见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做出鉴定,提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不愿履
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程序一般是:
(1)要求本支部的每一个党员都应出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参加方可开会。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并向与会人员报告参加会议的人数和会议议题。
(2)被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及应当向党组织说明的某些重要问题。培养联系人都应到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及能否转正的意见。
(3)被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和培养人、党小组、支委会除了要按党员标准介绍其主要优缺点外,还应说明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时所指出的缺点是否改正的情况。
(4)组织到会党员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由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举手的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表决时,同意某种意见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方能有效。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表示意见,方可记入结果。
(5)延长预备期主要适用于下列表现之一的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未能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般性问题,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决心改正的;预备期期间犯有错误,但有深刻认识,经改正并有可能达到党员条件的;由于其它原因,需继续考察和教育的等。
对被延长预备期的,要采取各种形式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要具体指出他们的主要问题,帮助他们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改正的措施。
(6)如被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是已延长预备期的而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他的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其预备期。
(7)(7)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主要适用于有下列一种或几种问题的预备党员: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的;入党动机不纯,个人主义严重的;思想觉悟低,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预备期间犯有错误,又拒绝检讨和改正的;延长一次预备期,仍没有转变的等。
对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在其《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字样。将《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主要材料交校党委组织部处理。
(8)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人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9)支部大会要有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写清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在册党员数,实到、缺席的正式党员名单及缺席的原因,预备党员和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名单,会议讨论意见,表决形式、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等情况。
党支部按照要求把支部大会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是:概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情况与结果。将《入党志愿书》、本人转正申请报告、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及《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登记表》等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意见填写到审批对象《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并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加盖党委印章。如同意按期转正,党龄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并在有关栏目里写明被批准转正的党员的党龄算起的时间。如在一次常委(或党委)会议上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材料要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入党材料由各党总支妥善保管,毕业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教职工党员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妥善保管。
要归档的材料有:1.《入党志愿书》;2.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较多的,选择最早或接近入党时间的一至二份即可);3.自传;4.政审材料;5.思想汇报(二至三份有代表性的);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7.《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鉴定表》8.新疆职业大学发展党员考察写实簿。
(一)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必须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要随时进行检查,加强工作调研,重要的问题及时向院党委报告。
(二)加强组织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制,形成全方位的责任保证体系。对违反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要严肃批评。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一)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