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新职大宣传

 

我校与共建单位联合举办
民族团结模范小区文艺晚会

      2010年5月28日傍晚,我校与武警新疆森林总队、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三工街道办事处经环社区在环鹏小区共同举办了“3+1”警民共建“民族团结模范小区”文艺晚会,我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王俊,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林洁和党校办、宣传部、校团委、外国语学院的负责同志,武警新疆森林总队政委徐元鸿、副政委张放,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甫、党委副书记帕尔哈提·托乎提和我校外国语学院120名师生、武警新疆森林总队100名官兵及环鹏小区300名各族居民观看了文艺演出。
      经环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明生在致辞中指出,这次文艺晚会是经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与部队、企业、学校携手共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维护社区团结稳定的具体体现,将对经环社区“四个文明”的建设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欢快的维吾尔族舞蹈《欢庆》拉开文艺演出的序幕,健美操《青春的旋律》、小合唱《一家人》、《管乐五重奏》、《哈萨克舞蹈》等一次次地把现场气氛推引向高潮,特别是中国语言学院学生表演的《顶碗舞》以舞姿美、配合好、高难度获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武警新疆森林总队官兵表演的小品《新兵不哭》、维吾尔战士独唱《我的中国心》、诗歌朗诵《民族团结的歌》和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职工表演的藏族舞蹈《吉祥谣》、蒙古族舞蹈《草原晨曲》、女子美声独唱《我爱你中国》也都精彩纷呈、掌声连连。在三家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文艺晚会获得了圆满成功。
2009年12月26日,武警新疆森林总队、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三工街道办事处经环社区与环鹏小区签订 “3+1”警民共建“民族团结模范小区”协议书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半年来,各方履行协议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经环社区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居民,给环鹏小区各族居民带来了实惠,受到广泛好评。
      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社区共建工作的要求,我校党委制定了《新疆职业大学开展单位社区共建活动实施方案》。举办这次共建“民族团结模范小区”文艺晚会,既是对我校长期不懈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对我校今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有力促进。我校将充分利用共建契机,履行义务、尽职尽责、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推动共建“民族团结模范小区”工作,为社区居民、部队官兵、企业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为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做贡献,使我校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新疆职业大学版权所有
新疆职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制作维护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邮编:830011
电话:86-0991-3785326
E-mail:xjzd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