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高校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8年2月27日第1版

     从今年起,上海将依据辅导员岗位特定的要求和任务,对辅导员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在激励优秀辅导员的同时,建立有效退出机制,对工作不称职的坚决予以淘汰。上海市日前正式颁发了《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辅导员评价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记者从指标体系中看到,一级指标主要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及特色和创新工作等内容;二级指标有18项,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高校可以结合实际,根据基本观测点自定等级标准。辅导员的最终考核结果由自我评议、学生评议、辅导员互评、院(系)考评、学校评定5个部分组成。
    辅导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级和各类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将直接授予校级年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并作为参评市级优秀辅导员的必备条件。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将不再聘为辅导员。此外,考核结果经辅导员本人确认后将直接作为学校年度人事考核结果,并记入其个人档案。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考核结果占其年度人事考核的比重也将不低于50%。
    据了解,此次上海推出的考核指标体系主要面向上海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专、兼职辅导员,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辅导员进行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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