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
考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6年9月6日至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亲临新疆考察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厚爱。考察时间,胡锦涛总书记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对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9月11日在听取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汇报后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既具有全局指导意义,又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不仅对我们做好当前工作是有力的指导,而且对新疆今后的改革发展和长治久安产生深远的影响。9月17日,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就进一步抓好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重要指示。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认真组织、迅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乐泉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我校的具体传达学习安排如下:
⒈9月20日(星期三)下午北京时间17∶00,党委中心组在友好校区二楼会议室进行传达学习,校党委委员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深入学。
⒉9月22日(星期五)下午北京时间17∶00,全校处级干部、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和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友好校区三楼学术报告厅进行传达学习。
⒊9月27日(星期三)中午北京时间15∶30,迎宾校区的各学院全体教职工在1号教学楼208大教室进行传达学习;北京时间18∶00,蒙师校区各学院全体教职工在教学楼113大阶梯教室进行传达学习。
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传达学习的组织领导,按照校党委安排,进行周密部署,通过集中传达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用学习收获加强和改进工作;要把传达学习同《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孟二冬同志女儿孟菲的回信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推动工作,并要切实抓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案、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
⒌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部要切实加强对学习情况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注意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在学习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校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2006年9月19日
抄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教育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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