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学校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将对学校各院、部、处、室办公设备及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校所有的办公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及教室和宿舍资产。
二、清查核实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28日- 2012年4月30日
三、清查核实方法:
(一)院、部自查阶段 (2011年12月28日—2012年3月31日)
自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清查核对账物,真实反映资产情况,自查结果按要求分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表格在学校资产处曹元喜处下载)。
(1)各院、部在用固定资产,按资产性质(办公/实验实训/教室/宿舍)“资产清查自查登记表”办公设备由各院部统计(校领导办公室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实验实训设备由实验实训中心统计(含分到各院部在用的多媒体等设备),教室资产(桌椅等)由各院部统计并注明校区班级数量及存放教室号,宿舍资产(床柜桌椅等)由宿管中心统计并注明校区栋号数量及存放寝室号。
(2)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上报资产处,待清查结束后按相关程序进行鉴定审批。
(3)相关表格填写好后由院、部、处、室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以院、部为单位将自查表(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资产处办公室曹元喜老师。联系电话:3785337 Cyx15981755163@163.com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2年3月31日下午4点。
(二)实地核查阶段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15日)
由资产管理处牵头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各院、部资产状态是否与提交的自查情况一致。(三)清查结果整改阶段(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30日)
学校对检查结果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核实清查登记工作是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采取的重要举措,各院、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安全、细致准确情况将与部门设备配给挂钩,明确资产责任管理机制,希望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资产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纪律,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在资产损失认定时,要严谨认真,准确合理,保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以进一步推动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资产管理处
2011-12-26 |